关于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冯家镇第九小学校长的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专家型的校长队伍,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沾办字〔2016〕40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冯家镇第九小学(原山后小学)校长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冯家镇第九小学校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
2.年龄原则上掌握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副校长2年及以上或中层3年及以上;现各学区工作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5:00前到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任职文件、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及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
1.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结合申报职位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实行量化计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评审。材料评审由选聘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自参加工作以来取得的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标志性成果(综合表彰类、教学业务类、科研成果类共3类,每一类不超过3件);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实行量化计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成绩×50%+材料评审×50%)研究确定考察对象1人。同时征求纪检公安部门意见,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区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及专业水平等,并进行资格复核。
(六)任前公示
确定出拟聘人选后,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进行公示。
(七)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沾办字〔2016〕40号)规定行文聘用,并颁发聘书。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要求
区教育局成立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专家办学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
附件:沾化区冯家镇第九小学校长选聘报名表
滨州市沾化区校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