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简章
根据邹平县教学研究室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学研究人员(共22名),选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高中学段(8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学科各1人;
(二)初中学段(7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科各1人;
(三)小学学段(5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各1人;
(四)艺体组(2人):音乐1人、体育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健康身心和一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现在我县中小学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必须兼任所报学科教学工作,且所兼课时达到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二)参选小学学段教研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第一学历专科及以上,其他学段教研员为相关专业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现任本学段学科(与竞聘岗位相符)教学工作6年(2011年3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以上,由学校出具证明。
(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研室颁发的优质课一等奖(具有其中一项即可)。
(四)按现任教学段报考相应学科教研员,具有报考学段毕业年级的任教经历,且教学成绩近三年均列全县同学科前1/2(报名参选的学校业务校长和教导主任,其所在学校的教学成绩也必须列全县的前1/2,由学校出具任教经历及成绩证明,成绩以抽测、统考成绩为准)。
教育局原借调工作人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中心1102室。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登陆邹平县教育信息网(www.zpjy.gov.cn),下载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和《工作业绩赋分表》,并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时还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经审验后带回)、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体现本人业务能力和成果的相关荣誉证、公开发表论文、课题研究成果等原件,教学成绩及任教经历证明,承担校内管理工作及年限的证明(综合表彰、业务称号及表彰、优质课、论文、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指导同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证明,均限1件,个人提供最高奖项),近5年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有材料按“附件3”要求填写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
4.缴费:根据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应聘者的有关材料,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的3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应聘取消选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工作业绩赋分
依照《邹平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工作业绩赋分表》,对应聘人员任教以来所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赋分,按35%计入总分。
(四)笔试
应聘人员首先参加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侧重本学段高年级知识,按各学段课程标准要求命题)和教育教学理论、科研理论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分。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邹平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教育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选聘岗位的选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指导能力、评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35%计入总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聘用资格。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
(六)考察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总分(业绩赋分的35%+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35%=总分,分数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干部任用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参选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不合格一票否决,依据同岗位人员总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据同岗位参聘者总分递补,再考察,再体检。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选聘工作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派人全程实施监督。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与选聘,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本单位人员报名,对于报考落选的人员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各学校为报考教师出具的各种证明材料均需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经审查认定为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情况将陆续在邹平教育信息网公示。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发布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重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4268062
附件:1.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2.邹平县教育局选聘教研员工作业绩赋分表
3.应聘人员申报材料目录
邹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