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17年教师招聘工作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
全县共招聘各类教师总计235名,具体分配情况:
1、初中教师招聘36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4人,音乐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美术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3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2人,生物教师3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3人。
2、小学教师招聘189人。其中语文教师30人,数学教师30人,英语教师31人,音乐教师20人,体育教师20人,美术教师20人,信息技术教师20人,乡镇幼儿园教师18人。
3、特教学校招聘特教专业教师6人。
4、县直幼儿园招聘幼儿专业教师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对年龄、户籍、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15日。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招聘小学、初中教师要求:小学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招聘幼儿园教师要求:乡镇幼儿园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县直幼儿园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3、招聘特教学校特教专业教师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
4、应聘报名人员,要求具备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被聘用,要求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被聘用,要求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发布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3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报名地点:永清县第三小学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永清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请在邮箱yqjszp2017@163.com(密码:2017yqjszp)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后打印,本人签字需手签;
2、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证验证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打印),2008年以前和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到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17年已取得教师资格,没有领到证件的,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格复审时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有效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学信网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的资格复审时提供;
5、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享受报名考务费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材料: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和《永清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初审,对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现场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报名表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