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屯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2、在职人员须单位出具有无违纪证明、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县扶贫办出具证明材料。
4、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交纳考试费(屯留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报名费)。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1、政府信息中心、政法委矛盾调处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蔬菜中心、统计局农调队、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中心、农经中心乡镇农经站、卫计局计算机岗位、体育中心新闻编辑、运动与康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2、体育中心业余体校教练员岗位、教科局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县委党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大中专及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
3、教科局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师职业道德)。
4、卫计局医学专业岗位为《医学基础理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9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7、准考证发放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结构化面试:政府信息中心、政法委矛盾调处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统计局农调队、蔬菜中心、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中心、农经中心乡镇农经站、体育中心新闻编辑岗位、体育中心运动与康复岗位、卫计局计算机岗位。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专业技能测试:教科局教师岗位、县委党校教师岗位、体育中心教练员岗位,参加讲课测试;卫计局临床、中医、麻醉、影像、检验、护理岗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
4、面试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屯留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体检费。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列入考核对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其他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选岗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教科局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卫计局县直各医院的临床、影像、麻醉,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护理岗位,畜牧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岗位,农经中心和审计局会计与审计岗位等报考专业相同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以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为准。
十一、聘用审批
1、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工作人员违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告以屯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内容为准。
4、招聘监督咨询电话:教科局岗位0355—7522155
卫计局岗位0355—7522158
其它岗位0355—7522093
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