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育系统274名;
2、卫生系统32名;
2、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名;
3、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大专28周岁及以下;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生、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日。
5、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职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凡限信阳户籍的以下情况视为信阳户籍:以报名时出具户籍显示信息为信阳(市辖县区)为准。限罗山户籍的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
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00至19日18:00,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00至8月20日12:00,已报名但审核未通过人员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12:00。
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6-7676782、0376-12333。
2、查询初审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用单位要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后随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每科3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缴费完成后及时打印《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20日24: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8:00期间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条件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报考;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应聘资格。
6、其他事项。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或专业)。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人员在核减岗位公告发布后2日内到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0:3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县直及乡镇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