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调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整合我区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来宾市兴宾区教师调配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经兴宾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城区学校面向兴宾区乡镇学校考调在职在编教师357名(其中初中教师46名,小学教师31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调范围
兴宾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乡镇中小学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教师,含托管乡镇、街道的迁江中学、迁江镇中心小学、凤凰镇初中、凤凰镇中心小学、八一小学、桥巩镇初中、桥巩镇中心小学的教师(下同)。
二、考调岗位和人数
考调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现为兴宾区乡镇学校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教师。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在接受组织纪律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近五年内在公安机关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具有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
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等级测评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即报考者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或近两年所任教学科必须与所报考的岗位一致,且连续任教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专业不限。
(七)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196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50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八)自入编时间至2017年7月31日,在兴宾区乡镇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
(九)现为中学编制的教师可以报考中学或小学岗位,小学编制的教师限报考小学岗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11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贴相片、签名)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按报名表、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证、最高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复印件按顺序整理成册,原件备学校核验。
3.报名地点:兴宾区各乡镇中小学。
4.报名方式:各乡镇中小学安排一名学校副职领导负责本校教师报名工作,并于8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本校《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送兴宾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表排放顺序与汇总表名单排序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2日—8月17日,由区教师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测试
1.测试方式
直接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2.测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8月18—20日,共3天。地点设在来宾第六中学(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考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员。各岗位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考调岗位计划数则采取差额(80%)录取,拟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以上。
拟调人员情况适时在兴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查不影响调动的,经兴宾区人事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兴宾区编办、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宾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本简章由兴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4212208/4228087/4228092
附件:
附件1、2: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1、2: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考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2017年兴宾区考调中小学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