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2017年度招聘教师公告
经正定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6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出具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有效证明;
3、身体健康;
4、不限户籍。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12日
报名费用:免收
1.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预选应聘岗位,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24小时后,将不能再对信息进行修改,审核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初审并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等待再次初审;“初审合格”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注:因系统不能报审同步,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初审)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减少的招考指标按实际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再补报其他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委托具有公开招考资质的机构具体实施。考试分笔试及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00分。
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017年8月20日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按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和复审地点。
3.资格复审
2017年8月21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
(1)经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复审合格的考生在2017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
2017年8月25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答辩30分;说课时间12分钟,答辩3分钟。说课内容要按照报考学科规定的课程自行准备三节课,面试时全部提交评委,由评委组长指定其中一节说课,说课不使用多媒体、可携带说课稿。
(4)面试分组
根据进入面试人数、应聘岗位及时间需要,将相同或相近学科分为一组。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封闭,按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报顺序号,不报姓名和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任何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成绩。
(5)打分及成绩公布
每个面试组设7名评委,评委打分时应独立打分,不评议、不串联;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名考生最后得分。前3名面试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进行沟通,以便更好掌握评分尺度。面试全部结束后将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在考点进行张贴公布。
5.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工作结束后的当天,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三)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一同进入体检。
2.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时间:2017年8月26日,地点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 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予以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参加社会保险,合同一年一签。
2.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
3.职称自然晋升。
4.提供人才保障住房。
六、其他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以及伪造、假冒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咨询电话
正定县教育局:0311—88022925、8801671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重要时间节点提示:
2017年8月5日至8月12日 报名
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
2017年8月20日 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1日 资格复审
2017年8月23日至8月24日 打印《面试准考证》
2017年8月25日 面试并公布综合成绩
2017年8月26日 体检
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 培训、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