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1》与《科目2》成绩按5:5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合成)成绩低于5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同时提供上述证(书)件复印件。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考试、考察资格。
3.网上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1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
1.幼儿教师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
2.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其余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成绩合成
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笔试成绩×0.6:面试分数×0.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也相同,按《科目2》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递补、选岗排序与此相同)。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其余岗位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分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由固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zhen.gov.cn)公示、公告。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6051987、6012483
监督电话:0552-6022479、6057292
附件:固镇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固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日
附件:固镇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