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第四批)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7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2017年第28号)》、《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2017年第29号)》和《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7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为确保2017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第四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考试时间:2017年8月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考试方式:
(一)招聘对象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除市职高中职旅游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外,市职高中职电子商务、心理健康教师和秀山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等4个岗位需先进行笔试,然后按笔试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二)选聘对象考试形式: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三)中职机械教研员考试按《2017年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2017年第28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除学院附中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中职教研员采取说课和论文答辩外,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授课(没有学生的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综合考核入围人选对教材的理解、对课堂教学的把握、师生互动、教学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入围者根据教学内容进行备课并撰写教案,备课时间1小时,上课结束后将教案交评委审阅。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节次安排见《2017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考试安排表》。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作放弃参加考试。
附件:2017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考试安排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附件:2017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选聘)教师考试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