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缙云县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5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等详见《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见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缙云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7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水平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7月13日至1999年7月1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地点:缙云县仙都中学报告厅(缙云县五云镇问渔东路99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还应提供身份证明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对于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20人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到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缙云县教育局三楼)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2.笔试科目:详见《2017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综合信息表》,每门笔试科目均实行百分制。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