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河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委组织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0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三河市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信息报名。中学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小学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聘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对应。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审批及聘用九个步骤实施。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8月2日9:00至8月7日17:00(周六、日不休)。
2、报名地点:三河市第一实验中学。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蓝底正面2寸彩照5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择业期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
(3)超过两年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提供人事代理机构的代理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领取准考证
8月8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第一实验中学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以教育学和心理学为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