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人选与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报名表。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内容主要依据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现行教材制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
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示范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393-8790203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0393-8790302
监督电话:示范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0393-8917712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0393-8790393
示范区纪工委0393-8790117
附件:1.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7年濮阳市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1.2017年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