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0分)和材料作文(2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从新乡高新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高新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7年8月4日8:00-18:00到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新乡市华兰大道470号)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及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一般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为规定方式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一律按初级职称聘任。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935,监督电话:0373-3539882。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1、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17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2017年新乡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2017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