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区招聘办(电话:0851-28651559,0851-28216512)。
五、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
汇川区辖区内学校。
3、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泛指综合知识)(150分)。
4、相关事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qrs.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qrs.gov.cn)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如遇某职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具体负责的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qrs.gov.cn)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合格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qr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51559,0851-28216512(招聘简章政策咨询)
0851-23163875(报名操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851-28397767
十三、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汇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