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咸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时间:2017/7/1315:45:30浏览:24042次[大中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咸阳市实验中学、咸阳市实验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7年为咸阳市实验中学公开选聘教师11名,咸阳市实验学校公开选聘教师25名、教育教学管理人员2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1.教师面向咸阳域外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选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面向全国正式在编在岗教师选聘。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7年咸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三、公开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以下方法分步实施。
(一)公布选聘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和咸阳教育网(www.sxyedu.com)统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实验学校南楼一楼课程管理部(咸阳市沈兴南路12号)。
联系电话:029-33578439、33562334
3.报名方法: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亲笔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和教学工作经验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每名应聘者考试费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的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回执单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
教师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试讲相同内容,具体试讲内容现场抽取。
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考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结束后,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咸阳市教育局组织进行。
考试成绩公布后,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安排在咸阳教育网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予以核查。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间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2017年咸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3日
2017年咸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