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教育局松林湾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镇雄县松林湾学校筹建方案的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各级学校公开选聘13名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管理
学校隶属乌峰中心学校,实行双重领导,由县政法委、教育局组成的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常管理,由乌峰中心学校负责该校教师工资福利和职称管理。学校实行封闭式教学,学校工作人员无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实行轮岗休息制度。
二、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抽签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一)文科类(限招男性):语文、思想品德、地理、历史、英语各1人。
(二)理科类(限招男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
(三)专业类(限招女性):信息技术1人(限招计算机及相近专业)、心理咨询1人(具备心理咨询资格者优先)、音乐1人(限招音乐专业)、美术1人(限招美术专业)。
四、招聘对象
镇雄县具备初中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性格,身体健康,有耐心、事业心和责任心;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有满5年及以上学校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各学科专业教学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六、选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7月17日(上午9:00时—11:30分;下午3:00时—5:30分,双休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镇雄县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简介,并附以下证明材料(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2016年度的考核证明、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2张)。
2.报名人员到所在学校领取《镇雄县松林湾学校选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带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当场进行资格初审。
3.参加选聘的教师限报一个岗位,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每个岗位的最低选聘比例1:3,低于1:3比例报名的,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设置岗位。如所设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抽签方式抽出10名面试候选人参加面试。
(三)面试办法
1.报到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2:30至5:30
2.报到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面试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8:30起
4.面试地点:镇雄县幼儿园
5.其他事项:面试办法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四)调动
本次初选人员经体检合格后选聘,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录取。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试用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签订10年的履职协议(含试用期),履职期间不得调离本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镇雄县教育局人事股:0870-3120050
镇雄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