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如下:
时间:7月29日9:00-17:30;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金隆小学。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笔试三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南沙区教育局发放的考试通知单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笔试分别按30%、40%和3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8月1-2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对象:成功现场确认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
(1)通过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可根据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3、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的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8月4-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专业能力测试的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5倍,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面试成绩≧60分的实有人数。
(3)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专业能力测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4、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8月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比例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笔试对象为通过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实有人数。
(3)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可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查询。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