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是直属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示范学校。2017年我校经第一轮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后,尚有1个岗位空缺,拟向社会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专任教师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技术方向或计算机学科方向)、学科教学(信息技术方向或计算机学科方向)、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教师从业资格证 |
该岗位需兼任科学课教学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网站(www.fjfzsx.com)、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fjedu.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文件精神,补充招聘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7日,如有变动,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
五、考试
1. 本次补充招聘考试仅面试。笔试成绩按第一轮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将由我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试讲,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70分。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2号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625868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和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人事处及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省福州实验小学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