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范围,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5日
3.笔试地点: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二)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占总成绩60%)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3.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内容是专业化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教学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其中自弹自唱(儿童歌曲)和舞蹈为自备,说课和绘画统一命题。
(2)面试形式为现场展示。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所有拟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清远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布(网址:http://fl.gdqy.gov.cn/)。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主管部门确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经批准聘用,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办理完手续到岗。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不齐全,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解释权为清远市妇女联合会。
联系单位: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联系电话:0763-3362583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763-3361740
附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下载填写好后带到现场报名,必须双面打印)。
2.2017年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清远市妇女联合会
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