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健康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健康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30人。其中,小学语文8人,小学数学9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2人,中学语文2人,中学英语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服从分配;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宜昌高新教育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9楼911室(发展大道55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依据报考岗位和人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须知:报名时提交《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17-6334365、0717-6331781。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区人社、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911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