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限:150分钟。
(4)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教师综合素养,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教育教学方法,写作能力等。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宜昌高新区教育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在区人社、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核,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高新区教育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宜昌高新区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1:1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政审。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结束,由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区人社部门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录取者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招聘各环节信息、通知主要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宜昌高新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政策监督电话:0717-6332752;举报电话:0717-6623682。
附件1: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