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北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2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1年7月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6年7月3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到报名截止日,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到报名截止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北湖区在编在岗教师(含北湖区“三支一扶”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17年郴州市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②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所有需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资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200元。
6.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6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7日15: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7月1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