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编委《关于下达2017学年度秋季补充专任教师指标的通知》(连机编[2017]28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数及职位设置
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48人(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四)报考高中、初中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美术、音乐、体育除外),专业对口。
(五)报考中小学美术、音乐、体育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或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大专需专业对口,本科需专业对口或相近。
(六)报考县一小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部、省属重点院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
(七)报考其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可以报考3001、3002、3007、3008职位)或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大专需专业对口,本科需专业对口或相近。
(八)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九)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应具备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十)报考特殊学校教师职位,应具备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十一)所有职位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延迟至7月31日前提交),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十二)中学、县一小、幼儿园、特殊学校职位不限户籍;小学职位限连平户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
三、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12日。
2、地点:连平县教育局教工之家四楼。
3、要求: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2张。非连平生源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人社部门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毕业生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市委组织部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证。已婚报考者还应提供县卫计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报名前打印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好照片,报名时与其它所需材料一起携带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准报一个单位的一个科目,在《报名表》上填好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及代码。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