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2017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7〕1号)规定,现将2017年度桂林市象山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网上报名(象山区特岗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7-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象山区教育局(雉山路19号象山区教育局一楼教室),联系电话0773-2150555。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材料
⒈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在网上下载打印《广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一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
(3)毕业证复印件(提交原件审核),应届生还没取得毕业证,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审核);
(4)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暂不作要求,通过考试合格并已提交材料尚未拿到证书者,需提交合格证书及政务中心受理单(提交原件审核);
(5)往届生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应届生不作要求;
(6)专科生提交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的证明材料,本科生不作要求;
⒉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复审不予通过。
四、其他说明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按本《通知》要求携带全部报名手续材料原件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报考者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验证的,要向复审单位说明理由,经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