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陆良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要求,结合陆良县教育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部属3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陆良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陆良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2017年与陆良县教育局签订过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免试安置。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毕业生除外)。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除免费师范生岗位外,其它岗位必须参加笔试(包括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视为同一层次。
3.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学前教育,体育和体育与健康的视为同一学科。任教学科为其他或无任教学科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仅限报考不限任教学科的岗位。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5.除北辰中学外,其他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包括研究生报考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陆良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要求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3日止。
(四)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并岗考试的岗位,报名时只填报报考岗位层次、学科,具体任教学校、岗位待录用前选定岗位后确定。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陆良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与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所有证书原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考生本次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专业有要求的招聘岗位(除特殊教育岗位和幼教岗位),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提供)、报到证或登记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出具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陆良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到陆良县教育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14日-15日到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