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5日。
3、笔试内容
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师范类专科以上本学科相关知识;中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师范类本科以上本学科相关知识。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折算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6、面试人员比例的确定
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科目先分别按男、女各确定30%面试人员再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40%面试人员;男或女不足时,相应的男考生或女考生的缺额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
7、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内容。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职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所需器材、设备自备),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档案审查
每个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档案审查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档案审查期间未交档案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凡因档案审查不合格或不交档案者,空出的职位依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凡有不参加体检者依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其中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先分别按男、女各确定30%体检对象再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40%体检对象。男或女不足时,相应的男考生或女考生的缺额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5、体检费:免交体检费。
(七)政审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
2、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执行,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有不宜聘用的情形,不予聘用。
3、政审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任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时间计算在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职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含试用期),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六、本方案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