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27名被聘人员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111名被聘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本县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附表:2017年会同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考试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1日17:30止。
(二)报名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国家和省认可的从业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3、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8日上午8:30-11:00,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管理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分值100分。
3、临床(中医、西医)、麻醉、药学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8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20%,分值100分。
4、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80%、公共基础知识20%,分值100分;
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分值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技能操作
妇保院、乡镇卫生院等所有岗位按照报考岗位进行相应专业的技能操作,分值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五项技能(说故事、唱歌、舞蹈、美术、弹琴)测试方式,分值100分;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面试分技能操作和试教,分值均为10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分值100分。
面试(技能操作、试教、结构化面谈)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临床(中医、西医)、麻醉、药学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说课成绩25%+五项技能测试成绩2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和试教成绩各占25%(25%+2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如考核不合格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卫生院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其他单位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会同县公开招考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7641。
附件1、招聘计划与职位
中共会同县委组织部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