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改善师资结构不尽合理状况,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学科专任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共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正式在编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②普通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2017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在“麻阳政府门户网(www.mayang.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和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上午8点——2017年6月15日下午5点30分。
网上报名邮箱:84245123@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576581893)。
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此表自行下载)、个人简历一份(简历须如实反映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学业水平、工作能力、教学业绩及兴趣爱好)、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够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进行报名,2017年7月31日前向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2017年7月31日前向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毕业的还需提供初始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含各类证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17日上午8点——下午5点30分。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持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教科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576581893)。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采取试教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其中:试教70分,现场答辩30分。
试教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必修教材内容,具体章节由工作人员现场抽签决定,并在考生进入备课室时告知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
现场答辩是评委提问,考生回答,时间10分钟。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8点开始到结束。
考试地点:麻阳第一中学。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试教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试教成绩也相同,则加考一次试教,加考试教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本次招聘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需递补,再次按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能实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5、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6、聘用审批: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怀化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县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办理进人进编等人事手续。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城区高中学校,同一学科有两名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选择拟聘学校;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者在校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重点院校(“211”、“985”工程学校)的全日制毕业生被聘用者,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
五、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745-5883721(县教育局)
0745-582440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745-5822151(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