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学科)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安排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3、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57338710(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7338632(高淳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2.《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1.《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doc
2.《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