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海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面向海北州,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网上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5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6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7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6月8日18时
取消岗位网上改报时间:2017年6月9日9时-16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人数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可按招聘条件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费。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通过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报名时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6月12日-6月14日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州直单位考生到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公示。
三、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18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医疗卫生类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和30%。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的通知到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局或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考州直单位的到州教育科技局或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不按时提交审查资料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复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岗位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面试以备课、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教案占40分,说课(技能测试)占6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英语专业以英语备课、英语说课方式进行;中小学“双语”岗位以藏文备课,藏语(本公告中藏语指安多方言)说课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以备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不再说课。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60%+面试成绩×40%。
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术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藏汉双语”岗位,面试前进行藏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70%+面试成绩×30%。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政审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由各县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政审重点考察在反分裂渗透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州、县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一次。根据有关规定,除国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报考人员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一)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