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证书证明)和一寸电子相片。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证和一寸电子相片(注: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计算机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暂定于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笔试地点及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开始,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8月23-24日上午12:00之前到长沙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领取查分结果。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构成,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占20%,试教成绩占80%合成。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发布。
九、成绩合成
1、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
十、体检
1、体检人选在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申请一次复检。
十一、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大学附属中学和长沙学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出现考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长沙学院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注意事项
1、长沙大学附属中学目前无中学中、高级职位,原则上只招聘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报名应聘时按中学二级教师同等对待。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十四、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731-88700108(长沙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
技术咨询电话:0731-82832599(长沙市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731-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相关网站:
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
长沙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sbys.cn)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