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下午14:00-16:30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教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招聘计划为1个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我县具有资质的卫生机构进行。教师类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在高唐教育信息网(http://www.gaotangedu.com/)和高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t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考生选取聘用单位。聘用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17年高唐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监督电话:
第七纪检组0635-390065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3901205
县教育局0635-2136099、2136023
附件下载:
高唐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