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7月20日
体检入围人员名单、体检地点将于7月18日中午15:00点在黔西南州教育网和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时间各“特岗计划”县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相关录取人员,须于7月2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须于7月26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报州局师训科,州审核汇总后于于7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州教育局另行下文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7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补录时只能从本学段本学科未录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所空岗位,已经录取本学科岗位的人员不得再进行岗位变动。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西南州教育局师训科:0851-3223554
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0859-3223676
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212375
安龙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5214950
贞丰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6612781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236355
晴隆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612089
册亨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211713
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4616228
义龙新区教育局人事办公室:0859-352194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州教育局、“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或有关“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州教育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9-3223274
兴义市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3223266
兴仁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6210165
安龙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5216850
贞丰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6611900
普安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7235225
晴隆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7616302
册亨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4214278
望谟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4617539
义龙新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859-3521323
附表:1.贵州省2017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
2.贵州省黔西南州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3.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贵州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