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18日(周三到周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5月17日审核小学和学前段招聘岗位,5月18日审核高中、初中段招聘岗位。
地点:淄川区教体局办公楼二楼大厅(淄川区将军路201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5月19日(周五)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区教体局政工科(区教体局办公楼三楼307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www.zcjt.net)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时间:2017年5月25日(周四)上午9:00—11:00。
地点:淄川区教体局政工科(区教体局办公楼三楼307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5月26日(周五)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淄川区教体局政工科(区教体局办公楼三楼307室)。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4)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主要为教师资格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2017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