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21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贵阳市)》(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相应学科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报考区(市、县)招聘职位规定的招聘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4.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云岩、南明两城区安排在城区边远学校。
四、招聘程序
“国家级”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附件4)。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区(市、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5日。各区(市、县)教育局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市、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区(市、县)落选的,根据各地录取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区(市、县)内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市(州)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1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仍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5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3日前须将本区(市、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按附表3格式)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的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gzsfchu@126.com<mailto:gzsfchu@126.com>),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区(市、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5年9月1日前需取得教师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同时如考生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同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设10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进行考试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咨询报考区〈市、县〉教育局)。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区(市、县)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科、学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6月20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同级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各区(市、县)拟定,请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面试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各区(市、县)招聘岗位计划,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自行组织。体检须于6月30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各区(市、县)教育局招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区(市、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或仍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各区(市、县)教育局须于7月8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集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在各区(市、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区(市、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云岩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6810631
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观山湖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411900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3155059
乌当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6410212
白云区教育局政工科:0851-88343016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2371552
开阳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220021
息烽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7728975
七、监督投诉
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各区(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798940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1.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贵阳市)。
2.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3.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4.贵阳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