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以试讲成绩排序。试讲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经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区教育和体育局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区教育和体育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区教育和体育局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直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游仙政务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直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游仙区监察局0816-22727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附件:1.绵阳市游仙区2017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体育、音乐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游仙区2017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体育、音乐教师报考信息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8日
1.绵阳市游仙区2017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体育、音乐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绵阳市游仙区2017年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直接考核招聘体育、音乐教师报考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