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还需加试专业技能。笔试、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城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盐城教育网和盐城人社网公布。
3.资格复核。面试前,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再次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教材。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者上微型课结束后加试专业技能。面试和专业技能加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总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教育网和盐城人社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新教师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直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社局监察室、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