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7年免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资格证方面的复印件。社会人员(教师岗位)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免费师范毕业生提供:①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3、校医岗位提供医师执业资格证。
(4)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例如:人事代理合同、生源证明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6)个人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公职人员须在当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
3、招聘单位考核。招聘单位考核包括试讲和面试环节,其中校医岗位不设试讲环节,考核时间:6月16日——6月25日,具体时间查看招聘系统中各单位考核时间。
招聘考核工作由镇(街)教育管理部门和市直属学校自行组织、自行命题,面试的主要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片段教学。教师岗位试讲环节分为两类:一是普通科,二是音乐、美术、体育科;其中音乐、美术和体育学科需加试实操环节(才艺展示)。招聘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招聘考核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2)招聘考核成绩(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试讲成绩(占70%,其中,实操占35%,试讲占35%)+面试成绩(占30%)
(3)招聘考核成绩(校医岗位)=面试成绩。
招聘单位考核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成绩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
分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招聘单位考核成绩、后按统一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上述情形的考生考核成绩和统一笔试成绩相同,先按照试讲成绩、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考察材料和聘用审核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东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设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人力资源局指导下进行,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项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肄业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均不能报考。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人员。
(六)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主管领导和直属学校负责人需要申请回避的报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报考咨询可直接电话联系招聘单位(查看《岗位表》或市教育局人事科0769-23126003。)
附件:
1. 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年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员(面向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专场)岗位表
2. 东莞市教育局教师招聘专业目录
3. 考生查分登记表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4日
1. 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7年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员(面向社会人员和东莞生源免费师范生专场)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