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一、领准考证
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请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未被告知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于2017年5月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00),凭身份证到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南二楼会议室(嘉兴市区秀州路266号)领取准考证,如由他人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须知
1.各学科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7日下午14:00-16:00,地点在嘉兴市清河中学(嘉兴市区禾兴北路191号)。其中报考幼儿园体育学科采用与市区小学体育学科相同试卷。
2.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试场。考生入场时,只准带必要的文具(书写笔、橡皮、作图用具)。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电子辞典,不准携带任何资料。如有携带违禁物品,一律主动交给监考老师统一保管。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同时放在考桌的左上角。
4.考生在考试信号发出前,不准在试卷上书写。开始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不准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或作任何标记。
5.考生在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出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6.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时,可举手询问,由监考人员给予当众答复。
7.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水笔或圆珠笔(特殊规定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不准书写在非正式试卷纸(草稿纸等)上。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互相暗示,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换试卷,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准撕毁试卷,考试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场,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否则将按考试违规或作弊处理。
9.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监考员依次检查核对试卷所填写的考生号等基本信息与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经验收许可后考生依次退出考场。如有考生中途交卷,须经监考员验收同意后方可离开。
10.本次考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成绩及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分别在《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网》和《嘉兴人才在线》网站上公布。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