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230.52:8003/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2.报名时间:
①“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9:00—5月6日17:00。
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5月13日17:00。
应聘者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①“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5日9:00至5月7日17:00。交费时间为5月5日至5月7日24: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4:1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
②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交费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4日24∶00。
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的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对于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这些岗位的人员交费成功的,其所交费用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给予退费。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7年5月29日至6月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分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种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6种岗位试题。
(二)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笔试均使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C类考试的需携带普通直尺)等文具参加笔试。(特别提示:应聘人员于8:00开始入场,两科目笔试试卷为合订本,考试时间分别计算。两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上午10:00,监考人员回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结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继续进行至12:00考试结束。)
(四)笔试综合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户口在市外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乌海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乌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