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幼儿园园长、行政副园长招聘启事
因幼儿教育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1人,行政副园长1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园长
1.具有国家承认的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十年以上幼儿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年龄在30—45周岁之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年龄限制。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具有先进的教育与管理理念。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沟通和营销、策划与组织能力。
6.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骨干教师”称号者,在省、市、县(区)有一定影响者,在省(市)级示范园担任过园长、副园长或者教学主任者优先。
(二)行政副园长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长相端庄。
4.具有5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幼儿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与管理理念。具有一定组织与协调能力,善于观察和分析,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团队意识。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二、岗位职责
(一)园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规章,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主持幼儿园的保教工作、领导和组织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贯彻有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卫生和健康;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幼儿园课程标准,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4.领导和组织行政工作,包括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及园舍、设备和经费管理等。
5.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育儿知识,争取家长支持幼儿园工作。
(二)行政副园长
1.负责幼儿园综合行政办公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
3.负责幼儿园人事管理,包括教师引进与培养,员工考勤、考核培训,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4.负责组织开展幼儿园的保育保健、膳食营养工作。
5.负责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管理、园舍及各类资产的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
6.负责园内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巡视,消除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3人方可组织该岗位的考核。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拟聘人员网上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逾期不能报到;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同类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首聘期为1年,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于2017年5月9日前发送邮件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幼儿园园长”或“应聘幼儿园行政副园长”。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E-mail:zhaopin@hrbeu.edu.cn
联系人:王社军
联系电话:0451-82519854
附件:应聘申请表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7年5月2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