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5月7日前完成初审,5月8日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
(2)现场复审:考生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并提交学历档案。
往届生:5月17日,在湖南科技学院明理楼进行现场复审。
应届生:7月10日—14日,在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复审。
6、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10日—1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湖南科技学院明理楼。
考试内容:高中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1。
2、试教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
对参加试教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招聘职位,试教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人员的试教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试教时间
(1)小学组: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12:00;
(2)初中组:2016年5月16日下午14:00—18:00;
试教地点:湖南科技学院明理楼。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5分钟微课)。
3、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综合成绩公布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并于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时间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6、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以提交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提交相应学历档案原件,且审核合格为准)。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三年。
六、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6734(县纪委信访室)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蓝山县2017年城区小学及初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7年城区小学及初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蓝山县人社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蓝山县2017年城区小学及初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