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1)面试方式:评审委员会集体评议方式,现场打分。
(2)岗位面试内容:
面试共分为基本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基本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各占面试总分数的5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一项:基本能力测试。幼儿教师考核内容包含讲故事、视唱、钢琴即兴伴奏、即兴舞蹈、现场美术创作、现场答辩。体育教师考核内容包含现场答辩、体育动作考核、讲故事、特长展示(体育、文艺类均可,自备道具)。
第二项: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组织教学活动,幼儿教师岗以幼儿园五大领域教学活动为主,体育教师岗以幼儿园体育教学活动为主。应聘人员自主设计15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自定授课学段及授课内容。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及幼教需要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路二横街3号市机关幼儿园办公室
邮编:570105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6131
监督电话:0898-68724595、68724593
海口市机关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