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采用试教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1.5: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教师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考教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教师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不大于计划考调数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选岗
(一)公示
根据职位计划考调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岗对象,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选岗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二)选岗
1. 通过公示综合成绩及进入选岗人员名单无异议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2. 进入选岗环节的报考教师,不允许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放弃调动。放弃选岗者或选岗后放弃调动者,取消今后教师考调进城资格,从考调当年起近三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选岗后未按要求及时到选岗学校报到的,按放弃调动处理。
八、调动
选岗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原单位坚守岗位,学期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选岗教师任教学校和所属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函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考调人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新单位岗位聘任。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档案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二)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教师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考调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教师未关注网站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教师自负。
(四)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 日
附件:1.黔西县2017年城区相关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