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5月6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2.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和初中社会等学科,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口头表达能力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的考生,还需进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口头表达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五)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5%、口头表达能力测试1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中小学信息技术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5%、口头表达能力测试1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聘用后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二年内、其它学科一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6.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6122610
附件:
附件2: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3:2017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xls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