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鄂教人〔2016〕2号、鄂教人〔2017〕2号),经批准,2017年夷陵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名(非新机制教师)。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17年,夷陵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夷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教师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说明)
4、报考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容貌端庄。
(二)职位条件
详见《夷陵区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表》(附件2)。
(三)笔试加分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湖北省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5、夷陵区在编在岗教师。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聘用等,将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补充招聘新机制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拟聘对象系夷陵区以外在编教师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2017年7月底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的,按规定依次补录。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夷陵区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夷陵区教育局网:http://www.yljyw.cn/。
湖北省招聘信息发布请考生关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相关网站。
夷陵区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90030(夷陵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
0717-7823158(夷陵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垂询电话(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
夷陵区教育局
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