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17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中小学师资,现将2017年引进县外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2.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的引进到城区,原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实施,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具备中等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3.具有不低于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4.已转正定级的现任在编在职教师,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00001. 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2007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需提供证书、文件或公示网址),部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不受以上年龄、学历、区域、设岗限制,且引进后可连续5年享受县政府奖励,每月奖励金额为500-1500元不等,详情见《临泉县教育人才奖励实施办法》(附件3)。
00002. 市级骨干教师、2007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二等奖获得者,原在农村的可引进到城区;
00003. 县级学科带头人、2007年以来市级优质课三等奖获得者,原在农村的,在临泉农村学校中,当申请人数超过设岗数时可优先选择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0000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00002.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工作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填写《2017年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一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及有关表彰、荣誉、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17日- 6月2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人事科(临泉县前进东路302号);
(二)引进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1.引进岗位设置。
按照编制空额情况,征求学校设岗学科意见,综合确定具体引进学校(学科)岗位,届时予以公告。
2.专业要求如下:
(1)高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相符;
(2)初中岗位,学历专业与设岗要求: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相符,其他学科限大文大理。
(3)小学岗位,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设岗一致外,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4)原高中教师可申请初中岗位,原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幼儿教师限申请到幼儿园。
(三)考核
县人社、编办、财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1.查明基本情况、历年年度考核、及转正定级情况(查档);
2.入编情况(调出方出具证明);
3.工作表现(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4.查阅档案。
5.向县领导小组汇报后予以网上公示。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审批
1.填写《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2),流出地单位、部门签署审批意见(以公告要求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定岗
(1)申报人数在设岗数内的,直接定岗到校;
(2)申请人数超过设岗数时,属优先引进对象的,可先进行选岗,其余人员按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综合认定,高分优先选岗;剩余人员可第二次申请有空缺岗位的学校。
四、其他程序
岗位设置、流出流入部门意见、考核、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将按引进教师步骤另行通知,予以网上公布。
咨询电话:0558-6402317 0558-5390513
监督电话:0558-6402176
附件 1.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申报备案表
00001. 临泉县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审批表
3.临泉县教育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4.临泉县引进县外在职在编教师综合认定细则
临泉县教育局 临泉县人社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