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专科学历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需同时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第一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7、年龄为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联系人及电话
刘长青联系电话:18162387922
招聘其他事宜以《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江陵县教育局江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
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376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