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17年4月27日8:30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关于面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潜江市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做出是否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岗位计划的意见。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前电话告知报名考生。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成绩并列情况,重新进行面试。
如因考生弃考等因素产生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出现1:1时,面试工作正常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该类岗位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潜江教育信息网(http://www.qjjy.org)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bqj.gov.cn/srlzy/)发布。
六、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潜江教育信息网、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潜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成绩,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潜江教育信息网和潜江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少于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潜江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潜江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按期取得毕业证后与潜江市教育局联系,再进入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环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潜江市教育局人事科0728-6241651
监督电话: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本公告由潜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潜江市教育局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