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各主管部门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逐一审查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汇总材料由主管部门于7月12日上午报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初审不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告知不合格原因。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低于此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于7月13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2012年度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范围:见附件2
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于7月27日至7月29日1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龙山路43号)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总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成绩的60%合成。
(三)面试或技能测试
面试或技能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
计算机、幼师、表(导)演、文艺创作、群众文化岗位按规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一律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所有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列为拟聘对象。
面试或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分别见面试或技能测试通知书。
(四)成绩合成
参加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其他报考人员总成绩依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考生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择优选岗
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中,教育系统幼教岗位和乡镇计生服务站临场医学岗位采取择优选岗进行。
1、选岗原则:选岗工作必须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考虑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又兼顾考生意愿。
2、选岗方法:选岗前须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县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已选定岗位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岗位。选岗时因考生自愿放弃(须作出书面承诺)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在考核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2、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人事人才网公示一周。
(七)签约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人报告,并附《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证明、考核报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人报告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使用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签订聘用合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并办理行政、工资关系(或财政拨款)、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2、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临床医学岗位的聘用人员,应在首次三年聘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的,不予续聘。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6-4177375。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6—4180843。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
1、太湖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太湖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范围
3、太湖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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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